公司成立时,知识产权可以固定价格出资。那么知识产权投资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?
根据我国新《公司法》:“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,也可以用实物、知识产权、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评估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;但是,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。”根据这一规定,公司成立时,知识产权可以固定价格出资。那么知识产权投资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?
1.需要进行评估。
根据新《公司法》规定,“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核实,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其价格。”目前现金投资不需要验资,但如果是以知识产权出资,还是需要评估的。至于知识产权的价值,股东达成一致还不够。需要根据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来确定价值。
2.评估机构。
要评估知识产权,找不到任何评估机构。根据《财政部、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》,“知识产权评估应当由经财政部门依法批准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。”因此,在委托评估机构对知识产权进行评估时,要注意评估机构的资质。
3.可以投资的特定权利。
商标、专利、版权都可以固定价格投入。企业的商誉和特许经营权有时被认为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,但根据法律规定,是不能作价出资的。
4.公司现有知识产权不能增加自有资本。
有些公司拥有商标、专利等知识产权,这些知识产权很值钱,所以想对这些商标、专利进行价值评估,增加资本。这是不允许的。公司拥有的知识产权不是股东的资产。无论是出资还是增资,都是指股东出资或增资,而不是企业自己出资或增资。所以,企业的知识产权再值钱,也不可能增加自有资本。